休学后复学

休学后返回威斯康辛大学

根据AP1302学术地位政策,学术地位在提交成绩后的每个学期结束时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休学处分:

  • 该学生上学期被学校通知,其2024年春季平均绩点低于2.0,导致两学期累积绩点低于2.0
  • 这名学生是在试用期被录取的,并要求在威斯康辛大学苏必利尔分校的第一学期获得至少2.0的GPA,然而,他们没有达到这一学术标准

被休学的学生在完成复学申请并获得批准之前,没有资格重新入学。请按照下面列出的步骤,根据你遇到的停学次数。

请参阅您从注册办公室收到的原始电子邮件以获取更多信息,并通过715-394-8228或通过电子邮件registrar@uwsuper.edu直接与他们联系以获得帮助。

请注意,学术停职不同于经济援助停职。如果你收到了经济援助暂停的通知,请访问资助政策网页或致电财务援助办公室finaid@uwsuper.edu715-394-8200

回归的步骤

在您返回的学期中,您将被放置在学术通知上,并将在整个学期中获得额外的外展和支持。

所有复职请愿都需要一份由教育成功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并签署的学术行动计划。返回的学生还必须满足学分和复职委员会对批准复职的任何条件。 所有申请必须在预期的再入学学期开始前至少七个工作日提交。

在您返回的学期中,您将被放置在学术通知上,并将在整个学期中获得额外的外展和支持。

被停学三次或三次以上后,学生必须至少休学一个秋季或春季学期。信贷和恢复委员会可考虑减刑情况。申请复职的学生必须符合委员会规定的任何条件。所有申请必须在计划的再入学学期开始前至少七个工作日提交,并必须在该学期的第一天之前得到委员会的批准。

在您返回的学期中,您将被放置在学术通知上,并将在整个学期中获得额外的外展和支持。